目前,从我区脱贫群众收入数据分析来看,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从2013年的2562元,增加到2022年的15164元,增量为12602元,增速为491.8%。其中:工资性收入从1616元增加到12465元,生产经营性净收入从387元增加到929元,财产性收入从21元减少到8元,转移性收入从536元增加到1761元。由此可见,脱贫群众收入增加贡献率最大的是工资性收入,其次是转移性收入,脱贫群众收入来源主要为外出务工和政策性保障,收入结构亟待优化。
但是伴随着新冠肺炎病毒及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一些劳动力因面临外出找不到工作或工厂停工被裁员等问题,继续外出务工意愿不强。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稳定增加脱贫群众收入,进一步优化脱贫群众收入结构,鼓励引导脱贫群众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既是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延伸和加强,更是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因此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充分用活用好资金支持、金融支持、创业就业支持、消费帮扶支持等政策。在适合发展庭院经济的地方,以项目为牵引,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到人到户发展产业资金、小额信贷等政策进行扶持,积极鼓励返乡创业就业、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各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庭院经济的扶持力度。
二是强化因地制宜。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原则,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不搞一刀切;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户为主体开展庭院生产经营,加强组织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市场导向、融合发展,突出增强庭院经济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庭院经济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走规模化、品牌化之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原则。突出庭院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相结合,促进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是强化重点突破。围绕发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加工、特色休闲旅游、特色服务为主要特色路径,重点发展微菜园、微果园、微药园、微菌园。引导民间手工艺人、致富带头人等领办或创办庭院工厂、庭院作坊。指导利用闲置庭院设立加工车间、帮扶车间。以及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餐饮、开展以生活服务、技术服务为主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
四是强化力量整合。相关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行业部门优势,做好庭院经济项目谋划和指导,以及相关帮扶力量和帮扶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区级行业部门和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为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提供指导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当地产业乡土能人、经营大户等示范带动作用,用好“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模式,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领办、订单生产、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走分散生产、联合经营、规模发展之路,实现庭院经济与现有主导产业链有效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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