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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关于进一步发挥镇村公有资产效益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编号 14 类别 经济建设方面 性质 普通提案

委员提交时间 2023-01-05 系统审核时间 2023-05-30 分发单位分发时间 2023-06-02 办理单位受理时间 2023-08-31

提交委员 区政协第三界别联组 届次 三届三次 组别 农业联络组
相关委员 曾凤鸣 届次 三届三次 组别 农业联络组
相关委员 文华学 届次 三届三次 组别 农业联络组
主要办理单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领导 向荣 责 任 人 张晓华
协办单位 区财政局 责任领导 朱夷平 责 任 人 张钰
协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 何开国 责 任 人 邓甫海
督办委室 区政协经济委 督办领导 杜映平

提案正文

两项改革后,恩阳区撤并乡镇9个、行政村134个,被撤并镇村腾退出大量办公用房及活动阵地。为避免公有资产“就地撂荒”,推动现有资产“保值增值”,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多措并举化解“权属难题”

产权问题是困扰闲置资产有效处置利用的“老大难”问题,针对公有资产权属不清、权证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遵照历史、切实可行”的原则,探索路径解决产权登记难题,一是资料齐全的“优先办理”,针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发前,无权属争议和边界纠纷且能提供合法土地权属证明的镇(街道)闲置资产,开辟“绿色通道”,经审查确认后按规定办理供地和不动产登记。二是资料缺项“容缺办理”。针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2年5月前,但缺少有效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资产,土地类别在总体规划图上反映是建设用地的,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走访、情况公示、面积测绘,并按流程进行确权登记;对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资产,由区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规划符合性审查意见代替规划审批手续;对缺少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的资产,由区级住建部门牵头,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用鉴定意见书代替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三是权属不明“补缺办理”。针对1982年至灾后重建前无土地批文的资产,套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二调底图,明确为建设用地类的,开展走访调查,对群众认可、无权属纠纷的资产,镇(街道)认定并提请审批确权后,由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供地颁证。

二、多管齐下扩源“增收活水”

闲置资产明确权属后要优化配置,按照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分层分类原则,切实推动“变资产为资本、变资产为资源、变闲置为利用”。一是补充国有资本一批。将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与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将部分镇村闲置公有资产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国有平台公司,推动村集体将闲置资产、资源、资金以参股、租赁、联合经营等方式与该公司进行合作,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撬动作用,将其打造成推进全区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充实功能用房一批。足额保障镇(街道)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优先保障医疗教育等领域用房需求,通过调剂、置换、租用、改扩建等方式,将交通区位较好、设施较为齐全的闲置用房移交给对应单位,靶向化解“运转刚需”,有效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新的闲置浪费。三是支持产业发展一批。聚焦资产的“最大化利用”,采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形式,在将镇(街道)闲置资产所有权划给区级国有平台公司后,镇(街道)继续保留使用权、经营权,通过招商引资、出租出售、综合开发等方式进行“二次盘活”,发展特色产业,还能提供部分就业岗位。四是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对于镇村维护管理不便、经营成本较高,但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闲置资产,经资产评估后,通过集中招租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变现。五是公共服务保留一批。针对改革后镇村面积扩大、服务半径“拉长”的实际,保留部分靠近聚居点和场镇的镇村闲置资产,并改扩建为便民服务点、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满足基本服务需求。




办理进度

得分:---
领导分案 专人办理 三次面商 其他轨迹 答复文件 反馈意见 一案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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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领导分案.jpg
附件:
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工作方案.pdf
附件:
六、20230605第一次见面.pdf
六、20230711第二次见面.pdf
六、20230804第三次见面.pdf
附件:
附件:
14号提案答复的函.pdf
附件:
二、征询意见函.pdf
附件:
14号提案专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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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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