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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编号 12 类别 经济建设方面 性质 普通提案

委员提交时间 2019-02-27 系统审核时间 2019-04-02 分发单位分发时间 2019-04-29 办理单位受理时间 2019-05-30 督办委室受理时间 [未受理]

提交委员 沈磊 届次 二届四次 组别 群团联络组 地址 恩阳 座机 手机15982717538
主要办理单位 ----- 责任领导 邓洪昆 责 任 人 岳永国 地址 座机 手机
督办委室 社会和法制委 督办领导 邓有初 地址 恩阳政协 座机 3368802 手机 13981650797

提案正文

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沈磊     话:15982717538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比较成熟的组织形式。从2007年合作社开始发展以来的实践说明,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许多国家常用的农民组织形式。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为农业的生产,供销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也是为农户的生产,技术服务,科技交流,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方面提供的一个良好平台,为农民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发展特色农业,搞一村一品,发展农业采摘.农业休闲旅游,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议区委、区政府加大对规范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对合作社在一村一品,搞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业休闲采摘旅游和在技术引进,技术培训,电商建设,合作社规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示范作用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奖励。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扶持农业的意识,把合作社放在优先扶持的位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改革财政资金扶持合作社的方式,引导财政资金向带动农民增收多、利益连结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鲜明产业特色的合作社倾斜,重点扶持合作社信誉、品牌及市场主体地位建设,支持各级示范社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服务体系。借鉴其他市、区合作社发展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会组织体系,分门别类成立农村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且在各乡镇建立联合会分支办事机构,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拓展金融、信息、营销、财务等服务功能,支持联合会按照养事不养人的方式聘请农技、财务人员为合作社提供技术、财务服务。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推进和完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合作社创新组织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与各类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消费群体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机制,形成更加稳定的利益关系。


办理进度

得分:---
领导分案 专人办理 三次面商 其他轨迹 答复文件 反馈意见 一案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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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9年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落实.docx
附件:
2019年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落实.docx
附件:
第12号提案面商.docx
附件:
12号提案其它轨迹.docx
附件:
36号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答复的函.docx
附件:
第12号提案征询意见表.docx
附件:
第12号提案专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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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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