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镇污水排放治理的建议
提案人 郭红
案由: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镇面积的不断扩宽,场镇居民日益增多,由于场镇现有污水排放和处理等的硬件设施设置不合理或未及时有效治理,造成人畜粪便、生活生产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便直接排入河流,污染了当地水环境。
建议:
1、科学规划。科学规划场镇污水排放管网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备),做到规划与城镇现代化和长远发展结合。
2、落实责任。加大对场镇污水排放处理设施(备)硬件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主体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健全制度。制定场镇污水排放治理管理工作职责制度,将污水排放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和村(居)民自治条约范畴,防止场镇污水乱排放和处理不及时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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