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帮助芦笋种植大户融资的建议
提案者:易书和、许顺全、陈建平、廖晓东
案由:
经过建区3年多的努力,我区芦笋种植面积已发展到3万亩,2016年1.1万亩初步投产,产笋2000吨,远销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等大中城市,深受好评。2017年从开春起就要对已植芦笋开展大水大肥管理,同时再规划新植5万亩。由于芦笋是规范栽植、管理后第3年才正常投产,这三年每亩需投资1.1万元,加之正常投产后每亩每年也需要投资4000元,对我区10亩以上的芦笋大户种植者带来不小的资金负担压力。从2016年5月起,多数种植大户(约1.9万亩)出现了投入资金短缺,有25%的种植大户(约4000亩)由于投入资金严重缺乏基本放弃或全部放弃了管理,更无力支付土地流转费和雇请劳力费,甚至造成社会不稳定。
提案建议:
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帮助芦笋种植大户融资,以解决前期资金投入短缺问题。
一、建议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协调银行、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对芦笋种植大户有资金需求的每户解决10万元以上不等的贷款。
二、建议区财政局在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及整合的涉农资金中给芦笋种植者每亩解决2000元以上的补助。同时,建议区财政局利用相关资金给芦笋种植大户贷款者贴息50%。
(建议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办理)
2017年元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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