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扣分目标绩效考核细则
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意见: 单位负责人:钟旭东 经办人:李广斌 联系电话:18981680112
扣分目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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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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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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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及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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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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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办理区二届政协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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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未参与分案,未参与制定承办方案;未落实专人,未成立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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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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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传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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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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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沟通每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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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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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传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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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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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评价不满意;A类提案办成B类提案,B类提案办成C类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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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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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传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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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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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装专卷;反映该案的其它实事轨迹资料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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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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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传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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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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